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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6-2010)》的通知

  六、充实人才,集聚知识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
  (三十一)努力改变知识产权人才严重短缺现状。我市知识产权人才严重短缺,已成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瓶颈制约。一是缺少懂专业、懂外语、懂法律、熟悉国际规则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二是缺少技术、法律兼备的专利工程师和知识产权实务操作人才;三是缺少从事知识产权申请代理、纠纷处理、合同谈判的中介服务人才。必须正视这种现状,切实加以解决,努力使深圳成为对各类知识产权人才最有吸引力的城市。
  (三十二)实施以企业和中介为重点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采取自主培养与合作培养、系统培养与分类培养、长期培养与短期培养、国内培养与国际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大政府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面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建立相应的培训计划,重点培养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实务操作人才和中介服务人才,尽快解决我市知识产权人才供需失衡的矛盾。在深圳大学、深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有关知识产权课程。吸引国内已建立知识产权学院的高等院校来深合作办学或委托培养。鼓励和支持企业内部强化知识产权专门培训。积极开展与美国、日本、欧洲、香港等地知识产权专业机构的人才培训合作。
  (三十三)大力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坚持人才引进与培养并重,将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作为紧缺人才列入我市重点引进专业目录,重点引进我市产业急需的专利、版权和商标专业人才。充分发挥我市鼓励留学归国人才政策的积极作用,加大留学生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在国外知识产权机构、跨国公司及中介事务所中的专门人才。
  (三十四)建立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供需信息库和评价体系。每年对我市知识产权人才供需状况,进行分类调查,建立知识产权人才供需信息库,为人才来深提供动态即时的需求导向。指导鼓励企业建立内部以绩效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人才评价标准和激励机制。
  (三十五)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针对知识产权人才的专业性、国际性、学科交叉的特点,积极创造有利条件,优化和改善知识产权人才的工作环境及生活环境。发挥我市知识产权人才各种联谊组织的作用,促进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联谊和交流。针对知识产权人才专业发展需要,提供共享的专业文献、专业数据库等基础保障。提供知识产权人才的社会保障,规范人才市场运作,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形成我市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的比较优势。
  (三十六)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家咨询作用。聘请海内外知识产权研究和实务专家,充分发挥专家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咨询和指导作用。多种形式创办我市知识产权研究及培训机构,对我市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的制定实施及产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战略分析和对策研究,提供决策支持和咨询指导。
  七、加快普及,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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