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主要分类指标。到2010年努力实现:
1.知识产权创新能力
——专利产出:全市专利年度申请量超过25000件,其中企业专利申请占全市职务发明的90%以上;发明专利申请在总申请量中的比例超过35%;基本专利产出量有明显提高;每百万R&D投入产生的专利授权量及专利实施率有较大提升;全市产学研联合专利申请量及我市产品主要出口国专利部署量均有较快增长;全市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在全国继续保持领先;
——版权产出:全市作品版权年度登记量超过10000件,其中主要门类作品产出量、软件版权年度登记量和核心版权产业产值有较大提升;
——商标产出: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超过100000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总量超过20件,广东省著名商标总量超过130件;全市境外有效商标注册总量有较大提升,形成一批我市企业在海内外市场有较大影响力的商标;
——标准产出:我市企业在国内及国际组织技术标准制定中的参与率有较大提升,在光电子、通讯、新型材料等若干优势领域的国家、行业及国际标准制定参与率保持或争创全国领先地位,并形成一批在若干行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
——其他产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拥有量居全国前列;形成我市一批在海内外市场有较大影响力的产品和服务品牌;在企业中普遍形成有较高市场价值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与经营秘密);在加大自主创新的同时,合作创新、委托创新、许可创新所产生的知识产权拥有量均有明显提升。
2.知识产权维权保护
——形成全市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强有力的专业队伍和知识产权尊权维权的良好氛围;
——全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年结案率超过90%,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结案率和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破案率居全国前列;
——深圳企业出口产品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率明显提高;
——全市实行知识产权行业自律的协会数量明显提高,大型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侵权违法现象明显减少;
——初步建立主导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预警及应急公共服务平台及机制;
——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均建立起商业秘密的内部管理制度,对企业内部的商业秘密进行规范化管理。
3.知识产权环境条件
——形成至少10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制度/能力双平台的企业占行业及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比重大幅提高;
——形成全市知识产权知识普及的长效机制,市民知识产权知识普及率达到60%,党政干部与中小企业管理者知识产权知识普及率达到80%;
——形成知识产权专业代理、律师、研究咨询、评估交易中介服务群和若干知识产权标志服务机构;
——形成素质、数量和结构与我市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初步建立能够有效促进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平台,企业对知识产权信息的有效利用率明显提高;
——形成我市顺畅活跃的知识产权资本化及知识产权交易的平台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