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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
(珠府办[2005]36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粤府办〔2004〕76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宗旨,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为核心,实行市场化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发展信用担保和提高企业信用相结合,适度引入竞争和行业自律相结合,坚持法制化、市场化、规模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力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争取在近三年内,发展一批具有较大规模、经营业绩良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管理规范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导、金融部门作保障、担保机构积极参与推动的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
  二、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一)按照“社会资本为主、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政府支持”的原则,政府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团体、行业协会、自然人等出资组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逐步扩大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担保的规模。鼓励和支持现有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通过增资扩股等方式增加资本金,进一步充实资本实力和扩大担保业务的覆盖范围。
  (二)加大对担保机构的财政支持。从2005年起,市经贸、财政部门每年从预算安排的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用于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并根据担保行业的发展情况逐年增加。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扶持资金,重点用于补贴通过担保机构贷款项目发生的利息与担保费用,降低担保融资成本,形成“洼地效应”,促进担保融资行业的发展。制定扶持担保行业发展的激励型财政支出政策,每年根据担保公司担保额度和担保笔数的大小,考核其业绩,对业绩突出的担保机构给予奖励。市财政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市中小企业局和市财政局共同制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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