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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节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观念,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各项安全管理。对滑雪,滑冰、攀岩、探险、射击等易发生事故的旅游项目和大型游乐设施,对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和群死群伤的大众娱乐场所,庙会、餐馆摊点,烟花爆竹施放区等,要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春节期间的各种集会、喜庆活动要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旅游接待单位也要做好供水、供电、供暖、卫生检疫工作,严防火灾、盗窃、爆炸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交通安全是黄金周旅游安全事故的主体。要将抓好旅游交通设施的技术性能检查和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督促经营企业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春节黄金周旅游客运万无一失。旅游汽车公司要配合交通部门和公安机关进行旅游客运大检查,要严查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行为,严肃查处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行等危及游客生命安全的行为。旅行社必须选择信誉好的车队、技术性能合格的车辆和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驾驶员,并签订有关合同。明确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理赔偿办法,要强化对驾驶员和旅行社陪同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防止司机违章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对于容易发生行车事故的危险路段,要设立警示牌,要及时清除路面冰雪和障碍物,确保冬季行车安全。
  三、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接待服务质量
  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旅游者的正当权益,是贯彻“以人为本”方针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直接表现。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提高旅游质量为内容,结合“旅游诚信活动”,联合旅游、工商、公安、物价、质量技术监督、卫生等部门,在春节黄金周前和黄金周期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保证黄金周旅游市场健康有序。
  要大力整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非法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服务行为,整顿虚假旅游广告,打击旅游购物欺诈;积极开展旅游诚信经营和诚信服务,净化旅游消费环境;要认真处理降低服务质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经营行为;要加强对出国(境)旅游市场秩序的规范和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滞留、偷渡等违法行为,依法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各旅游接待单位要注重信誉,规范经营,不断树立企业诚信形象,要教育工作人员注意企业信誉,质量品牌和服务意识。要严格旅行社诚信监督,遏止不正当经营行为,加大失信惩罚力度,绝对不允许旅行社之间因经济纠纷而侵害旅游者的合法消费权益或将矛盾转嫁给消费者,切实防止和严肃处理旅行社“甩团”、“扣团”行为。要认真抓好春节黄金周期间受理和处理旅游投诉的工作。各个成员单位要认真妥善处理涉及本部门负责和发生在本地区的旅游投诉。市假日办转发的旅游投诉都要做好与投诉者本人直接联系,做到有答复、有投诉者意见,并及时报告处理结果。2006年1月25日前,各区县、各旅游接待单位要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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