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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商委等部门重庆市商贸流通企业30强综合考核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九、组织领导

  “重庆市商贸流通企业30强”的评选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性高。为确保评选工作有序进行,成立市商考办。市商考办由市商委、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工商联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对流通企业综合考核评选的组织领导。

附件:
重庆市商贸流通企业30强考核评选申报表

  一、自愿申报书

  申报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和企业印章

重庆市商贸流通企业30强考核评选自愿申报书

企业名称:

┌──────────────────────────────┐
│详细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移动电话:        │
├──────────────────────────────┤
│申报声明:                         │
│本企业自愿参加市商考办对全市商贸流通企业综合实力进行的考核评│
│选,我单位将按照要求,如实报送有关资料。如有虚假等不实行为,│
│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
│                              │
│               法定代表人:         │
└──────────────────────────────┘


  二、报表要求

  (一)年度报告

  报送2004年及2005年共两年的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

  (二)连锁企业附加报表

  如果企业是连锁企业,则连锁总部应加报2004年和2005年直营店及加盟店或联营店的基本情况表: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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