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值及实际值。进入商贸流通企业综合考核评选范围的企业,均获得各考核指标的1/2指数值,称为基本值;企业的考核指标与同一板块中最优值(或最大值)的相对差,为该考核指标剩余的1/2指数值,基本值加上剩余指数值就得到同一板块企业各指标的单项指数的实际值。
(三)指标权重
在商贸流通企业综合考核评选中设置8个主体指标。由于各项指标所起的作用不同,因此对不同的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本次综合考核指数的权重,采取层次分析法和专家咨询法相结合,根据各考核指标的重要程度,来确定考核指标的权重(见下表)。
重庆市商贸流通企业综合考核指标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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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指 标 │ 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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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量指标 │1.商品销售总额(营业收入)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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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利税总额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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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效益指标 │3.商品销售总额(营业收入)增│ 10 │
│ │长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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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流动资产周转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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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资产负债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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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净资产收益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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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指标 │7.税金解缴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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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养老统筹金征缴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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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用总指数法进行考核
同一板块内各商贸流通企业各单项指标综合考核实际值的总和,即ΣYij,就是该企业在综合考核中的总指数,以此排定该企业的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