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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06年春运期间全省公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的紧急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06年春运期间全省
公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的紧急通知
(陕价经发[2006]7号 2006年1月12日)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计划局:
  为了规范春运期间公路旅客运输市场价格秩序,减轻低收入群体旅客春节出行的负担,缓解2005年公路客运价格调整的影响压力,保护旅客合法权益,现就2006年春运期间全省公路旅客运输价格监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期间的客运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公路客运价格有关政策规定,抽调专人深入客运站点进行明察、暗访,及时依法处理坑害旅客、哄抬票价等违法行为。
  二、各地在春运期间一律不得出台新的涉及公路客运价格和收费政策。对各地未出台的公路客运票价方案,必须在春运结束后再行择机出台。对已出台公路客运价格政策的公路客运班线,各级物价监督检查机构要按管理权限及时制作、发放明码标价牌,确保客运票价政策的贯彻执行。
  三、为了方便春运返乡旅客的出行,减轻低收入旅客的负担,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氛围,2006年春运期间我省公路客运价格一律不得上浮。春运期间:从2006年元月15日起到2月2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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