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甘肃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甘肃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的决定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
(第21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甘肃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甘肃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的决定》,已经2005年4月13日省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省长 陆浩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甘肃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甘肃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的决定


  2005年4月13日省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决定,1986年6月4日发布的《甘肃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1987年3月23日发布的《甘肃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从即日起予以废止。有关农业植物、森林植物的检疫,按照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