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的通知
(浙政发〔2005〕5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各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数字浙江”,以农技110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在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目前农业信息化工作还不适应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需要,不适应广大农民群众和农业企业的需要。为了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的重要意义
农业信息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和特征,是现代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有利于促进农业科技和生产相结合,加快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推动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有利于农业产销信息的对接和要素整合,引导农民以市场为导向发展生产;有利于提高农民群众文化素质,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效能,增强为 “三农” 服务的能力。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使我省农业信息化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二、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今后一个阶段,要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重在应用,政府引导、多元投入”的方针,加快实施农业信息化建设重点工程。争取到2008年底,完善市、县、乡三级农业信息服务中心,全面建立农村信息服务点,实现“乡乡通宽带,村村有电脑,百万农户有信箱”的目标;全省培训农村信息员5万人以上,60%的农业规模种养大户能利用互联网收集和发布信息,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信息网站有信息更新维护的窗口,成为农业信息化应用的主要力量。
农业信息化工作要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以用促建的原则。要以提高应用能力作为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方便、实用、有效”放在首位,把推动广大农业经济主体特别是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对信息化手段的应用作为导向,促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大培训和推广应用力度。
(二)坚持面向需求、服务“三农”的原则。要始终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根据市场情况、农民需求和农业发展实际,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适合的信息服务方式。着力提高农技部门的服务质量,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信息服务,努力增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能力。
(三)坚持科学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要立足长远,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整合力量,分步实施,避免一哄而上,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要加强信息、网络资源的有效整合利用,打破地区间和部门间的资源分割,逐步实行联合共建,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