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教育培训工作,构建教师终身教育体系。认真实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借助现代远程教育手段,组织实施以新理念、新课程、新知识、新技术为重点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组织优秀教师高层次研修和骨干教师培训,提高在职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加强校长培训工作,组织中小学校长岗位职务培训和提高培训,高改研修培训,提高中小学校长的管理能力和水平。积极创造条件,培养具有大专学历的小学教师和具有本科学历的初中教师,全面提高农村教师的学历水平和综合素质。从2004年起,农村小学新增教师必须达到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新增教师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要达到80%以上。
20.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师德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工的法制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要将教师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作为聘任、奖惩和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依据。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员要撤消其教师资格,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四、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和帮扶力度,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
21.加大教育投资向农村地区倾斜的力度,加快农村中小学的建设步伐。“十一五”期间,要以合校并点为重点,整合农村教育资源,加大规划定点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彻底改变农村学校点多、学生少、基础差、效益低的状况,缩小城乡中小学教育的差距,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22.加大城市学校对农村学校的对口帮扶力度。深入开展城市示范初中、示范小学“牵手农村薄弱学校”活动,从“一帮一”结对子等形式帮助农村学校发展,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
23.建立健全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就学制度。国家和省下达的中小学助学资金,必须保证全部用于补助困难学生。从2005年秋季起,我市将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使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遍得到资助。市县各级政府要设立资助贫困学生专项资金,切实做到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城市各区政府要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义务教育纳入本地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以公办中小学为主,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鼓励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资助学或设立助学项目,扶持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