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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二、管理工作考核(标准分为58分,共分五类。考核内容有一项属实的,按所示计分方法扣分,每一类扣分不超过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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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类 │           具体考核内容           │  计分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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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按《条例》规定报请管委会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每发生一项扣2分 │
│机构与│及计划执行情况,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住房公│,扣满10分止  │
│制度建│积金年度预决算,及拟向社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等,│        │
│ 设 │或未执行管委会依法做出的决议             │        │
│   ├───────────────────────────┼────────┤
│   │机构设置不符合直属市政府、独立事业单位、负责人不得兼职│每发生一个扣3分 │
│   │等国家规定,及未对其经办网点实行“四统一”管理    │,扣满9分止   │
│   ├───────────────────────────┼────────┤
│   │未按规定实行法人内部授权管理,签订年度书面授权书,并报│每发生一个扣2分 │
│   │管委会和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备案        │,扣满10分止  │
│   ├───────────────────────────┼────────┤
│   │未按规定建立财务会计、稽核或审计、贷款审批、岗位目标责│每项扣3分,扣满9│
│   │任、档案管理、考核与奖惩等内部管理制度        │分止      │
│   ├───────────────────────────┼────────┤
│   │未按规定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封存、个人住房│每项扣3分,扣满9│
│   │贷款、购买国债、增值收益分配和使用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分止      │
│   │规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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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按规定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每发生一项扣3分 │
│缴存、│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有关委托合同,│,扣满9分止   │
│提取、│以及未要求受委托银行为缴存职工建立个人账户      │        │
│使用管├───────────────────────────┼────────┤
│ 理 │未按规定在受委托银行开设住房公积金存款、委托贷款、结算│每发生一项扣3分 │
│   │账户                         │,扣满9分止   │
│   ├───────────────────────────┼────────┤
│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的银行超│每超过一家扣3分 │
│   │过两家                        │,扣满9分止   │
│   ├───────────────────────────┼────────┤
│   │核准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比例、月工资基数超过│每发生一次扣3分 │
│   │省规定的范围                     │,扣满6分止   │
│   ├───────────────────────────┼────────┤
│   │未按规定对降低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办理审批手│每发生一次扣2分 │
│   │续                          │,扣满6分止   │
│   ├───────────────────────────┼────────┤
│   │未按规定审批职工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每发生一次扣2分 │
│   │                           │,扣满6分止   │
│   ├───────────────────────────┼────────┤
│   │无充分理由,拒绝向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每发生一笔扣2分 │
│   │                           │,扣满6分止   │
│   ├───────────────────────────┼────────┤
│   │未按规定和操作程序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发生骗贷现象   │每发生一笔扣2分 │
│   │                           │,扣满6分止   │
│   ├───────────────────────────┼────────┤
│   │住房公积金逾期项目贷款未回收或回收不力(以年回收率100 │每低于10%扣1分 │
│   │%为计分基础,年回收率为当年回收额与年初逾期项目贷款余│        │
│   │额之比)                       │        │
│   ├───────────────────────────┼────────┤
│   │未明确专门执法部门和人员               │扣3分      │
│   ├───────────────────────────┼────────┤
│   │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未开展“一门式”、“一站式”、“一条龙│扣3分      │
│   │”方便职工的服务方式                 │        │
│   ├───────────────────────────┼────────┤
│   │无正当理由,办理贷款时限自受理申请至发放超过20日   │每发生一笔扣2分 │
│   │                           │,扣满6分止   │
│   ├───────────────────────────┼────────┤
│   │未按规定建立购买国债决策程序和内部制约机制      │扣3分      │
│   ├───────────────────────────┼────────┤
│   │未建立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未与分支机构、经办网│待定      │
│   │点联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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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按规定与分支机构、经办网点实行统一核算       │每发生一个扣2分 │
│执行财│                           │,扣满10分止  │
│务会计├───────────────────────────┼────────┤
│核算管│未记账、核算到职工个人                │扣5分      │
│ 理 ├───────────────────────────┼────────┤
│   │未与住房公积金以外的其他资金分账核算管理       │扣5分      │
│   ├───────────────────────────┼────────┤
│   │未按规定对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进行分配         │扣3分      │
│   ├───────────────────────────┼────────┤
│   │未按财政部门批准的管理费用预算执行          │扣5分      │
│   ├───────────────────────────┼────────┤
│   │未按规定实行管理费用收支两条线管理          │扣5分      │
│   ├───────────────────────────┼────────┤
│   │未按规定程序报经省财政厅批准核销住房公积金呆帐贷款  │扣5分      │
│   ├───────────────────────────┼────────┤
│   │未按规定的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每发生一项扣3分 │
│   │                           │,扣满9分止   │
│   ├───────────────────────────┼────────┤
│   │未按规定实行会计电算化                │扣3分      │
│   ├───────────────────────────┼────────┤
│   │审计报告反映财务管理工作不规范            │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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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按规定及时向省监督部门报送备案文件、统计报表、年度报│每发生一次扣2分 │
│接受监│告及其它有关资料                   │,扣满10分止  │
│ 督 ├───────────────────────────┼────────┤
│   │未按规定将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征求财政部门的│扣3分      │
│   │意见                         │        │
│   ├───────────────────────────┼────────┤
│   │未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     │扣3分      │
│   ├───────────────────────────┼────────┤
│   │未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住房公积金季度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每发生一次扣2分 │
│   │报告                         │,扣满6分止   │
│   ├───────────────────────────┼────────┤
│   │未按规定接受审计监督或整改不力            │扣5分      │
│   ├───────────────────────────┼────────┤
│   │国家和省监督部门指出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整改不力    │扣5分      │
│   ├───────────────────────────┼────────┤
│   │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布住房公积金上年度财务报告      │扣3分      │
│   ├───────────────────────────┼────────┤
│   │统计数据与年度公告、财务报表或审计数据不一致,统计报表│每发生一次扣3分 │
│   │未按规定时间报省                   │,扣满9分止   │
│   ├───────────────────────────┼────────┤
│   │未建立并开通住房公积金公共查询系统          │扣3分      │
│   ├───────────────────────────┼────────┤
│   │未与职工、单位、受委托银行定期对账          │每发生一次扣2分 │
│   ├───────────────────────────┼────────┤
│   │未向职工发放实时记载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结存余额等情│扣3分      │
│   │况的有效凭证                     │        │
│   ├───────────────────────────┼────────┤
│   │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不正常运行累计达1个月以上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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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未充分利用媒体、网站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工作      │扣3分      │
│ 其他 ├───────────────────────────┼────────┤
│   │住房公积金档案管理不规范、不健全或未经档案管理部门验收│扣3分      │
│   │合格                         │        │
│   ├───────────────────────────┼────────┤
│   │管理中心会计、审计或稽核、审贷、计算机、档案、统计等关│每发现一人扣2分 │
│   │键岗位人员未按规定持相应的专业职称证书或上岗证书上岗 │,扣满6分止   │
│   ├───────────────────────────┼────────┤
│   │未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服务承诺、办事时限,服务不规范、不│每发现一项扣2分 │
│   │透明                         │,扣满6分止   │
│   ├───────────────────────────┼────────┤
│   │群众对管理中心服务质量方面投诉超过10次,且情况属实  │扣3分      │
│   ├───────────────────────────┼────────┤
│   │年度管理工作中有创新举措,实施效果较好,对全省有普遍推│加5-8分     │
│   │广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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