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第二阶段(2005年12月1日-2006年3月30日)整改查纠阶段。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负责、条块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组织开展整改查纠活动。(1)由各县(市)区组织整改查纠。由各县(市)区组织相关部门对本辖区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拉网式检查,主要检查相关法规知晓情况、相关制度建立执行情况,违法违规行为;针对问题依法查处,并实施有效整改;受理社会举报,依法查处有关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对有关单位进行抽查、考核、验收、评估;向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写出本县(市)区专项治理工作专题报告。(2)由市各相关部门组织整改查纠。各相关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本部门职权管辖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整改。主要检查相关单位和个人有关法规学习、宣传、知晓情况,相关政策、制度、规定建立执行情况,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受理社会举报,依法查处相关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基层卓有成效地开展相关治理活动;对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向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写出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专题报告。
  第三阶段(2006年4月1日-4月30日)评估验收阶段。
  由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抽查、考核、评估、验收,并写出全市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
  作总结报告。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是关系到地区人口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工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加大宣传,打防结合。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决定》、《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危害性认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宣传实行有奖举报的规定,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加强对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的震慑力。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打防结合,依法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市场,强化依法服务、依法管理的观念,从根本上杜绝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发生。
  3.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专项治理活动中,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建立领导组织,强化部门责任,采取强力措施,做好专项治理活动中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做到全面底、不留死角。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