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的通知
(徐政发〔2005〕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通知精神,市政府决定于2006年底开展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次农业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农业普查是继经济普查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开展好我市的第二次农业普查,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全市农业资源状况,制定科学的农业发展政策;有利于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加速“两个率先”进程。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发动,强化组织协调,确保圆满完成普查任务。
  二、第二次农业普查的时间和内容
  此次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整个普查工作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启动,至2007年底前全面完成数据处理工作。
  普查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从事第一产业活动的单位和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
  (二)乡(镇)、村委会及社区环境情况;
  (三)农业土地利用情况;
  (四)农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五)农村劳动力就业及流动情况;
  (六)农民生活质量情况。
  三、第二次农业普查的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徐州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农业普查的日常组织、协调、督导和检查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把第二次农业普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普查工作,认真选调政治素质高且具有统计或会计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的现场组织人员和调查人员,切实改善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办公条件,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