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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度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9月20日前,完成县级重点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实施方案的制定,做好自治区和各县 (区)重点水利工程的设计、工程招投标和材料采购、砼预制等准备工作。
  9月25日,自治区在平罗县姚伏镇举行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大会战启动仪式,银川、吴忠、中卫、固原四市在当地同时举行启动仪式。
  10月份,掀起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高潮。
  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各县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行初步验收并报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各市对县区进行验收并推荐本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第一名(县或区)参与自治区“黄河杯”评比。自治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综合评定,推荐杯赛一、二、三等奖,报请自治区农田水利建设指挥部审定后,结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表彰奖励。
  五、资金筹措和劳动力组织
  (一)资金筹措
  按照谁受益、谁投入、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重点工程以国家投资建设为主;小型水利工程采取政府补助、受益群众自筹建设,群众代表组织管理;经营(盈利)性水利工程由社会力量筹资建设。自治区各部门按照“各负其责,各投其资,各记其功,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安排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支农资金,实行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确保“治一处,成一处,受益一片”。
  (二)劳动力组织
  根据各县安排和往年投劳情况,预计今秋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可投入劳力553万工日。各地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要严格区分加重农民负担与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己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界线,发扬农民自力更生的好传统,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工投劳”的要求,本着量力而行、因地制宜、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的原则,对受益范围为一村一组的水利工程特别是末级渠系和支斗沟,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农民用水协会协助村委会组织群众筹资投劳完成;对跨村、跨乡的农田水利工程,分别由县、乡组织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同作战。各级政府要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要科学规划,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水利部门和农发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规划设计、施工组织、质量检查、工程验收等方面作好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广泛宣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的好经验和好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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