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调整优化教育投入结构,逐步提高义务教育投入占整个教育投入的比重。今后,各级政府新增教育投入应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增强财力薄弱县政府办学的保障能力,完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政策;保证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不允许发生新的拖欠;要制定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合理标准,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对各县(市、区)按自治区要求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的,自治区给予1:1的以奖代补资金。要用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等专项资金,保证师生安全。今年,自治区将安排1000万元彻底解决农村中小学课桌椅短缺问题。
三是加快推进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强化县一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保证农村教育需要。加快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核编定岗,严格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竞争上岗,精简冗员,建立优胜劣汰机制。要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发挥城镇富余教师的作用,逐步减少农村学校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提高农村教育质量。要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三)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公共财政体制
要按照事权和财权对等统一的原则,合理界定农村税费改革后县与乡镇的事权和财权,建立健全新型县乡两级公共财政体制。
一是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要进一步总结完善我区“乡财县管”试点的经验和做法,从今年9月份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施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县财政对乡镇按部门预算管理,保障其必要的支出。自治区财政将适当提高乡镇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并相应增加转移支付。
二是逐步完善城乡公共财政制度。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将原来由“三提五统”承担的农村社会事业经费纳入县级财政支出范围。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要重点向农村倾斜,加大对农村教育、道路、供水、卫生、文化事业的投入。近两年自治区要加大对完善农村敬老院和乡镇卫生院所的扶持力度。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建立健全农村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三是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要在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界定各级财政转移支付责任的基础上,规范各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明确转移支付的事项、标准和支付方式,保证转移支付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为了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按照中央要求,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选择中卫市进行试点。中卫市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借鉴外省经验,精心制订方案,争取尽快启动试点工作,为全区全面开展农村综合改革提供经验。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要加强对中卫试点工作的指导,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研究提出全区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性意见和政策措施,做好人员培训工作。其他市县(区)要对当地乡镇机构及人员、农村义务教育、乡镇财政、农村文化卫生、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现状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为制定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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