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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安全风险勘查的通知

  (二) 学校职责:

  1、安排专人陪同勘查人员实施风险勘查;

  2、如实提供勘查所需的各类资料、如实填报调查问卷。

  (三)平安保险公司职责:

  1、安排若干名工作人员实施风险勘查,对勘查人员开展培训,明确勘查内容的具体标准;

  2、按工作计划和约定时间实地勘查,如需变更,则应与被勘查学校协商确定时间;

  3、勘查过程中有不清楚的问题,认真询问学校主管人员,不主观臆断;

  4、如实记录勘查情况;

  5、勘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场与学校领导沟通,并请学校负责人签名确认;

  6、将风险勘查结果汇总分送学校、区县教育局和市教委青保处。

  五、联系办法

  各区县教育局请于2月10日前,将本区县负责风险勘查的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报市教委青保处(联系人:卢惠  联系电话:23116803)

  附件:1.风险勘查问卷

  2.风险勘查时间安排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1:
风险勘查问卷

  查勘人:      部门:        查勘日期:

  学校名称:               所属区县:

  学校地址:               联系电话:

  学生人数:               邮政编码:

  一、教学楼:

  (一)建筑物状况:

  1、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混合结构  □砖木结构  □木结构

  2、教学楼的楼层:       ,建筑面积:

  3、教学楼建造年份:

  4、建筑物有无明显缺陷及损坏?  □有 □无 若有,请描述:

  (二)教室:

  1、教室内课桌椅等是否有裂缝、松动、尖角等危险因素?  □有 □无 若有,请描述:

  2、教室窗户玻璃是否有破损、松动?  □有 □无 若有,请描述:

  3、教室内的电源开关、插座、电闸刀距地面的高度:

  4、教室内的灯具:    □日光灯    □白炽灯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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