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节约型社会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落实省、市政府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会议精神,抓紧制定长沙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相关专项规划,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规划的目的意义
建设节约型社会事关国家发展的长远大计,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提出建设节约型社会,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既有极端的紧迫性,又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长沙市建设节约型社会专项规划的制定,目的在于针对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理顺思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提出对策措施,用以指导和推进长沙节约型社会的建立。
二、主要规划内容
我市建设节约型社会专项规划分别为:长沙市节约能源规划、长沙市资源综合利用规划、长沙市建筑节能规划、长沙市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规划、长沙市节约用水规划、长沙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
三、职责与分工
市发改委负责规划工作的总体协调。
(一)编制《长沙市节约能源规划》、《长沙市资源综合利用规划》
责任单位:市经委
协办单位:市建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统计局、市城管局、市质监局、市房产局、市供销社
(二)编制《长沙市建筑节能规划》
责任单位:市建委
协办单位:市经委、市规划局、市科技局、市房产局、市墙改办
(三)编制《长沙市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规划》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协办单位:市经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各区、县(市)政府、高开区、经开区及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编制《长沙市节约用水规划》
1、《长沙市城市节约用水规划》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协办单位:市经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物价局、市房产局、各区政府
2、《长沙市农村用水规划》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协办单位:市农办、市水利局、市畜牧局、各区、县(市)政府
(五)编制《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
责任单位:市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