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琼府办[2006]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2006年春运从1月14日开始至2月22日结束,共计40天。为确保2006年我省春节和“黄金周”的运输安全,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质的运输需求,各市、县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快捷方便”的原则,认真做好春运的各项组织工作。根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5〕2582号)的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做好春运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2006年海南省春运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全省春运工作。省政府副省长刘琦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王一新、省交通厅厅长王勇、省发展与改革厅副厅长冯鸣任副组长,成员为: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交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旅游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民航海南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海南海事局、省物价局、省海峡办、海南港航控股公司、省汽运总公司、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各一位负责人。
省春运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全省春运工作有关问题。办公室设在省交通厅,周文雄(省交通厅)任办公室主任,王春(民航海南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文建儒(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任副主任。省春运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电话:0898-65343827;传真:0898-65332215。
各市、县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相应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和本单位2006年春运工作,并安排专人值班,及时报告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情况。2006年1月11日前,要将本市、县和本单位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的名单、联系电话以及值班电话报送省春运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科学组织运力
交通部门要根据运量预测,科学制定应急运输工作预案,及早做好公路、航运、民航等运力的准备,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客流猛增及气候异常等不正常情况。同时,要认真做好农村地区的旅客运输和车站、港口、机场的调度工作,保证旅客及时疏散,并配合旅游、劳动保障部门做好游客和民工的有序流动工作,努力满足旅客的出行需要。
各市、县政府和各有关单位在做好旅客运输工作的同时,要兼顾货物运输,特别要抓好我省冬季瓜菜和车用油、气等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工作,保证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