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

  (五)加强汽车非法改装厂清理整顿工作。
  省工商局要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按照《整治车辆非法改装企业工作方案》,对非法改装厂进行清理整顿。对不具备经营资格的非法改装企业,严格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取缔;对已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车辆改装”,但无发展改革委前置审批手续的企业,依法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对非法兼营车辆改装活动的汽车修配厂、汽车维修点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于非法改装车辆现象严重的地区,由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组织专项整治,坚决取缔汽车非法改装。
  (六)强化货运监管工作。
  地方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进一步整顿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完善落实货运企业和营运驾驶员信誉档案。对超载车辆实施源头管理,加大运输市场的准入管理,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一律不得发放车辆营运证,严禁进入运输市场。交通、公安部门每月一次将超限超载信息以书面或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等形式告知其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交警部门,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超限超载严重的货运企业和营运驾驶员依法给予教育和处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省治超办并向社会公布。
  (七)加快收费公路计重收费的试点工作。
  开展治超执法是为保护公路而对行驶公路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卸载、处罚和严厉打击,是法律授权的行政行为。计重收费则是对收费公路通行费收费方式的调整和完善,是政府授权的经济行为,通过经济和价格手段,降低合法运输车辆的收费标准,增大违法运输车辆的运输成本,消除超限运输的利益驱动,从而进一步鼓励守法运输,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省交通部门要会同省财政、省物价等部门加紧研究,根据交通部《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尽快制订我省的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的实施意见,要在高速公路及超限超载现象严重路段,先期试行计重收费等疏导方式,要正确处理计重收费与治超执法的关系,确保计重收费与规范执法两项工作同时开展,互相促进,互动互补,绝不能因试行计重收费而弱化治超执法工作,也不能因强化治超执法而忽视计重收费的试点工作,以进一步深化我省超限超载运输的管理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