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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天然气供应工作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1月26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26日)宣布失效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天然气供应工作的通知
(郑政办文[200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入冬以来,随着需求的快速增长,天然气供需日趋紧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天然气供应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05〕22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天然气供应情况,就做好我市当前天然气供应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天然气供应工作
  天然气供应直接关系到居民生活、城市公用事业、企业生产和社会稳定,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天然气供应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协调力度,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好天然气供应工作。同时,要注重研究当前天然气供应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早发现问题,采取可行措施加以解决,保证天然气的有序供应,避免出现突出性公共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二、建立应急协调机制
  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建立市级天然气供应联席办公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市联席办公会议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经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局、市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负责对全市今冬明春天然气供应进行协调调度。市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委,负责日常工作,监测全市天然气供应情况,按照市联席办公会议决定的意见,指导、协调全市天然气供应工作,并负责与省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的联系。市市政局、市燃气公司负责科学合理地组织安排好天然气供应,保证正常供气,并在稳定原有供气渠道的基础上,力争多供气。市发展改革委要积极申请增加天然气供应量,主动广开渠道,寻找新的补充气源。荥阳、巩义、中牟、上街等使用天然气(煤气)的县(市)、区也要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及时协调好本辖区内的天然气(煤气)供应中出现的问题。
  三、加强对天然气供应的监测和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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