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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调整所有制结构,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放宽准入领域,坚持“非禁即入、平等待遇”的原则,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入的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一切行业和领域。进一步落实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大财政政策、税收政策的扶持力度和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完善社会服务体系,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社会氛围。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制度创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做大做强一大批骨干企业,发展一大批“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经过五年的努力,使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占全省经济总量超过50%,结构上档次、质量上水平、管理上台阶,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增添活力。

  调整三次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坚持巩固提高农业,优化升级第二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导向,按照“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拓宽领域、增加就业”的方针,加快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较大幅度提高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和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使第三产业成为拉动我省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岗位、扩大财政收入的重要力量。加强对第三产业发展的宏观引导和综合协调,完善发展第三产业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物流、信息、法律服务、中介等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文化、旅游、社区服务等需求大的产业,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培育大型企业集团,大力发展中小型服务企业,促进有条件的大城市逐步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调整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要着眼于构建未来的竞争优势,把高新技术产业摆放到战略产业的高度,充分挖掘科技、人才潜力,整合科技资源,加快创新体系建设,发挥哈尔滨、大庆两个国家级高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按照产业集聚、规模发展和扩大国际合作的要求,大力发展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航空航天和环境保护等产业,培育更多新的增长点。信息产业,要重点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的发展。生物技术产业,要重点发展生物农业、生物医药、生物能源和生物环保。健全军民互动合作的协调机制,发展壮大国防科技工业。

  四、进一步加强“三农”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以农民增收为中心,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省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在推进城镇化的同时,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搞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要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绥化等大型优质商品粮生产基地;继续大力发展畜牧业,积极推进科学化养殖、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增强畜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实现种植业与畜牧业的主辅换位,建设畜牧业强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牧产品和其他各种可利用生物资源的加工转化增值,以开发绿色食品为重点,大力发展食品工业以及相关的化工、医药等产业,巩固我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的地位,建设食品工业大省;面向国际市场,积极发展外向型农业。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快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开展专项科技攻关及其成果推广工作。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建立良种繁育推广、动植物防疫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控、农产品市场信息、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等体系,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因地制宜地推行推广现代农业的前沿技术,开展虚拟、网络、智能、数字农业试点,积极发展信息农业、生态农业、生物农业。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提高大型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发挥农垦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切实搞好场县共建。实施好良种、沃土、节水灌溉、优质粮食产业、特色种植养殖等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工程。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要着眼于解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围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积极推进管理体制、流通体制、金融体制等各项改革。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引导耕地等农业生产要素向种田大户集聚,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步伐,培育多元化、竞争型的粮食流通主体,完善粮食储备调节制度,加强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规范粮食市场;深入搞好农副产品和生产资料流通体制改革,开辟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的商品流通渠道,大力活跃农村市场。深化农村金融体制特别是农村信用社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支农力度,搞好农村小额信贷发放,探索农村信贷担保体制,组建农村金融担保机构,整顿农村信用秩序,引导规范民间信贷,积极化解农村债务。发展农业保险。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健全金融、农技、农机和信息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依法保护耕地,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建立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加强农村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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