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局《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长政办发〔2005〕3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市商务局制定的《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意见
(市商务局 二00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7号)和商务部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有关精神,加快我市农村市场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以城区连锁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使农村商品流通初步走上连锁化、网络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的轨道,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重要意义
(一)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对于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增收,并采取了切实有效措施来促进农民增收。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完善农村消费品流通网络,运用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改造和提升农村流通网络,能够较好地克服农村商业网点小且散的弱点,解决经营者无法大批量进货所造成的商品成本高的问题,并可以降低农村商品价格,减少农民支出,促进农民经济消费。
(二)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利于实现农村安全消费。当前,由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滞后,流通网络不健全,农村成为假冒伪劣商品、药品事件的多发地区,农民的消费安全问题不仅直接影响了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且已经成为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型业态和流通方式,有利于促进经销企业规范化经营,从流通和消费领域加强食品、药品的安全,维护农民安全消费。
(三)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随着科技的发展,农业发展越来越依赖于农业生产资料的投入,但农资市场存在着价格上涨快、假冒伪劣农资多等问题。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通过发展大型农资连锁企业,完善农村农资流通网络,提高农资经营主体的规模和素质,增强农资经营企业抵抗价格风险的能力,以市场化的手段调节农资价格过快上涨,有利于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