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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
(川府发[2005]32号 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近两年先后部署开展了攀西地区及甘洛县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入彻底整治和规范矿业秩序全面推进市场化配置矿产资源的通知》(川委办[2005]6号,以下简称6号文件),部署全省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规范工作。目前各项整顿工作正顺利推进。但工作中也反映出一些地方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部门协作不力、行动出现偏差和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各市(州)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增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已有的良好工作基础上,抓住有利时机,攻坚破难,切实解决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混乱的深层次问题。要克服厌战心理,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按照更高的要求,在更广的领域全面深入彻底开展矿业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坚决破除非法利益格局,彻底纠正各类涉矿违法行为,全面加强矿政管理,深入推进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为实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二、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目标

  (一)彻底整顿、不留后患,使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全面清理、彻底查处和坚决纠正。

  (二)矿山布局不合理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矿山安全事故及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减少。

  (三)市场配置矿产资源的机制全面建立,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矿权有偿使用的有关规定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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