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新增不良债务,是规范村级集体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一要建立村级新增债务申报制度。此项工作由乡镇政府统一扎口,县级农经部门监督。村集体如需借贷先要列入预算,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再按规定向上申报,经乡镇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二要建立新增不良债务责任追究制。对不按规定程序擅自借贷形成的债务,按照“谁经手、谁负责”原则处理。要把制止新债、化解旧债作为考核乡村干部任期目标和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三要加强票据管理。村级组织内部结算必须使用省级农经部门监制的村级组织内部结算凭证,严禁“白条”记账。
四、进一步完善村账乡镇代理制度
在现有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村账乡镇代理制度。一要规范村账乡镇代理行为。乡镇农经部门要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规范的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要明确代理人员职责。在坚持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管好村级集体资金。三要严肃资金管理纪律。乡镇代管的村级资金属于村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截留、无偿占用、私分或挪用,确保资金安全。四要积极推行农村会计电算化管理。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农村会计电算化,提高村账乡镇代理效率。五要提高会计代理人员素质。加强培训和考核,严格业务要求,提高代理水平。
五、加强村级资金管理,压缩非生产性开支
明确资金性质,加强资金管理。村集体资金属于全体村民所有,所有村集体资金都必须纳入村级财务核算,统一管理,不得设置账外账。农经、财政、信用社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协调,做好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村账乡镇代理的地方,乡镇农经部门要在村账乡镇代理的村级账户中设立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核算专页,单独核算。
加强支出管理,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村级资金的管理使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只能用于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和村级办公经费。“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必须专项用于村内兴办集体生产生活和公益事业。同时要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和项目监理制度,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坚决取消村级招待费,坚决压缩非生产性开支。积极推行村干部交叉任职,压缩村级补贴干部职数,并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核定村干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