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推动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的通知
(川办发[2005]43号 2005年12月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努力解决我省城乡建设中面临的耕地保护和资源节约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推动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推动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是保护耕地和节约能源的迫切需要。我省地处长江上游水土保护地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不仅能够推动新型墙体材料的迅速发展,而且对保护土地资源和植被,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都会发挥积极的作用。目前全省墙体材料生产总能耗高达470万吨标煤,年平均毁田高达21500亩,生产使用粘土砖以及非节能建筑为主的格局尚未得到根本改变,毁田、毁林烧砖的现象屡禁不止,一些地区实心粘土砖和实心页岩砖生产呈增长态势。如果实心粘土砖的生产不能得到遏制,不仅浪费大量土地,增加墙体材料的生产能耗,而且导致新建建筑的采暖和降温能耗大幅度增加,将严重加剧能源供需矛盾。
推动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是改善建筑功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采用优质新型墙体材料建造房屋,建筑功能将得到有效改善,可以提高建筑的质量和居住条件,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我省煤电企业每年要排放400多万吨工业废渣,占用了大量土地,其中所含的有害物质严重污染周围的土壤、水体和大气环境。加快发展以煤矸石、粉煤灰、建筑渣土、冶金和化工废渣等固体废弃物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是提高资源利用率、改善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明确思路,制定目标
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是一项重要而长期的任务,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发展目标、推广重点与政策措施。以“建筑四节”(节能、节水、节材、节地)为重点,以技术、经济、法律为动力,着重从规划、标准、科技、政策及产业化等方面综合研究,积极发展各种新型墙体材料,积极引进和发展符合当地实际的绿色建筑、生态建筑和节能省地型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