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冬春季节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期、多发期。在这个时期,不仅重大节日多,而且重要会议多,像元旦、春节,以及“两会”等都在这个时期。抓好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各市县、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今冬明春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32号)的部署,按照《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琼厅字〔2005〕56号)要求,及早部署,精心组织,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细,严密防范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
对于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一方面要强化领导安全责任,大力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切实解决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市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集中精力抓好事故预防工作。要加强对车站、码头和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加强对旅游景点车、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以及带有危险性的蹦极、探险、漂流、射击等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游客生命安全。加强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娱乐场所、旅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的消防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火灾等事故隐患。水、电、气和食品部门要加强自查自纠,防止泄露、爆炸和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矿山、油气化工、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的安全检查,防止重特大生产伤亡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二是加强高危险行业的源头管理。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安装、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等高危险行业的安全准入严格审核把关。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关的要关,该停的要停。对违法组织生产的,要坚决查处,同时要建立和逐步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市场退出机制。
三是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充分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继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重点部位、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安全管理水平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