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宁政发[2005]111号 2005年9月22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煤炭作为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原料,在我区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促进我区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我区煤炭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和可持续的煤炭工业发展道路。按照把煤炭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的思路,突出重点,加快以煤炭、电力、煤化工为一体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把煤矿安全生产始终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按照统筹煤炭工业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统筹煤炭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实现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我区经济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可靠的能源保障。
(二)发展目标。从2005年起,用3—5年时间,宁东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初见成效,形成以大型煤炭基地和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体的煤炭供给体系。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矿区生态环境恶化及火区蔓延的趋势初步得到控制。依法保护性开采太西煤和主焦煤,煤炭法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再用5年左右时间,形成合理保护、强化节约为重点的资源开发监管体系,以强化管理和投入为重点、先进技术为支撑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以煤炭加工转化、资源综合利用和矿山环境治理为核心的循环经济体系,实现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
(三)基本原则。坚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加快宁东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培育和扶持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促进中小型煤矿重组联合改造。另一方面继续依法关闭布局不合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小煤矿。提高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合理设置和管理矿业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综合治理的原则,促使煤矿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等各项要素到位。推进煤炭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保障安全生产和促进健康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促进煤炭、电力、化工、冶金等相关产业的联合和煤炭就地转化,带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落实责任,加强对煤炭资源规划、勘查和生产开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