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以截污治污为重点,深化中心城区市管河道整治
在完善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系统、实施雨污混接改造和泵站雨天溢流改造等治本措施的基础上,以沟通水系、调活水体、修复水生生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因水制宜,进一步巩固中心城区河道整治的成果。重点是:(1)实施骨干河道沟通和疏拓工程;(2)完成水利片外围泵闸建设;(3)加强中心城区河道引清调水;(4)实施黄浦江部分支流河口综合治理。
(四)郊区主要任务
1、大力推进郊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郊区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的中心任务是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重点是:(1)扩建嘉定新城、松江、松江东部和青浦等4座污水处理厂,新建青浦赵屯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7.9万立方米/日;(2)建设和完善嘉定新城、安亭、金山新江、奉贤东部、青浦徐泾、朱家角、西岑、金泽、松江东部、松江西部、松江东北部等18个污水处理厂管网收集系统,加快污水纳管。
2.以截污治污为根本措施,开展郊区骨干河道整治
为适应郊区“三个集中”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大河道整治力度,持续改善骨干河道和城镇化地区河道水质。重点是:(1)着力推进徐泾、九亭、江桥、南翔、周浦、康桥等近郊6镇24条黑臭河道和郊区25条骨干河道的综合治理;(2)编制蕴藻浜和淀浦河等市管河道综合整治规划,适时启动相关项目;(3)建设和完善水源保护区禁止危险品水路运输管理系统,全面禁止在水源保护区水路运输危险品;(4)建设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物资储备中心,提高应急处理处置能力。
(五)实施后的预期环境效益
三年间,本领域在中心城区和郊区计划实施6项重点任务共58个项目。预期的环境效益是:
1、中心城区。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做到纳管处理达标排放。届时,自1988年合流污水一期工程开工历经20年,在历届市委、市政府坚持不懈努力下,苏州河水质将明显改善,实现“决心把苏州河治理好”的承诺,河道整治取得关键成效。
2、郊区。80%左右的城镇污水收集系统得到进一步完善,约90%的城镇建有污水处理厂或污水能得到集中处理,郊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初步形成,力争使郊区水环境质量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得到持续改善,为郊区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三、大气环境治理与保护
(一)实施原则
全面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确保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巩固中小锅炉燃煤污染治理成果,加大燃煤电厂等高架点源污染物减排力度,全面控制本市煤烟型污染;继续提高新车排放标准,进一步完善在用车管理制度,加速淘汰重污染车辆,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积极推广示范经验,由点到面,深化扬尘污染控制,切实解决直接影响市民生活的突出问题。
(二)行动目标
燃煤电厂全面启动烟气脱硫工程建设,到2008年底,全市燃煤电厂实施烟气脱硫的机组总容量达到70%左右,削减电厂排放二氧化硫17万吨;重点行业机动车率先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三”标准,等效于欧Ⅲ标准,下同),其余新车从2007年起全面实施“国三”标准,在用车实施简易工况检测方法,强化监督执法,进一步加大机动车污染控制力度;全市建成728平方公里的“扬尘污染控制区”,外环线以内按区划建成“基本无燃煤区”,外环线以外全面建成“烟尘控制区”。
(三)主要任务
1、完成650万KW燃煤机组烟气脱硫工程
大力推进电厂脱硫,燃煤电厂全面启动烟气脱硫工程建设。
到2008年底,全市燃煤电厂实施烟气脱硫的机组总容量达到70%左右,重点完成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华能集团等11家电厂34台约650万KW燃煤发电机组的烟气脱硫,同步实施高效除尘,逐步进行低氮燃烧技术改造。
2、全面完成“烟尘控制区”和“基本无燃煤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