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城市环境更安全。水环境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削减15%左右,氨氮削减10%左右;保留工业区内污染源纳管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全市燃煤电厂70%容量的机组实施烟气脱硫,电厂排放二氧化硫削减17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0%,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放射性废物实现安全处置。农田氮肥亩均使用量削减10%,化学农药亩均使用量削减8%。
——环境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更科学。根据生态承载力和环境容量,制定污染排放控制目标和削减计划,水环境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与环境容量基本匹配,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允许范围之内。建立环境管理信息平台,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市级环保重点监管企业全面实施在线监控,占全市污染负荷85%以上的工业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活更美好。巩固和提高中心城区河道基本消除黑臭的成果,全市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高,优良率稳定在85%以上。吴泾工业区环境质量基本满足功能区要求。浦东新区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区,闵行区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建设先进区。全市15%左右的乡镇建成环境优美乡镇,建成20个左右的环保生态村。
(四)重点领域与任务
更加突出环境基础设施的完善和郊区环境保护和建设,计划实施六大领域任务,分别为水环境治理与保护、大气环境治理与保护、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工业污染治理与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农业污染治理与农村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与崇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强政策法制和科技支持工作。整个计划拟安排25大类260个左右的项目。
二、水环境治理与保护
(一)实施原则
按照中心城区与郊区并举,污水处理厂建设与管网建设并重的原则,加快建设和完善城郊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提高城郊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以深化苏州河等骨干河道整治、推进近郊黑臭河道整治为重点,进一步改善河道水质,逐步恢复河道水生生态系统;以保证水源地供水安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
(二)行动目标
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苏州河下游水质与黄浦江水质同步改善,巩固和提高中心城区河道基本消除黑臭的成果,进一步保障水源地安全。到2008年底,基本实现中心城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郊区污水治理设施覆盖90%左右的城镇,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5%。
(三)中心城区主要任务
1、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
重点实施工程:(1)新建日处理能力为50万立方米的竹园第二污水厂;(2)实施日处理能力为170万立方米的竹园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并启动污水厂污泥处理工程;(3)实施日处理能力为120万立方米的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日处理能力扩容60万立方米,同时基本完成污水厂污泥处理工程。
2、基本实现中心城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
完成污水治理三期工程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完善宝山、闵行、浦东、南汇周康和祝桥地区的污水收集系统,启动西干线改造工程,基本实现中心城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加快污染源截污纳管,重点实施分流制地区12座雨水泵站的截流设施改造工程,建设肇嘉浜合流污水泵站的调蓄池工程,削减放江污染负荷,基本消除中心城区污水直排河道现象。
3、全面完成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三期工程)
实施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三期工程,重点是:(1)开展苏州河底泥疏浚工程,根据底泥对水质的影响程度以及生态修复的要求,在改造防汛墙的基础上对苏州河市区段底泥进行疏浚和安全处置;(2)建设和完善苏州河中下游雨污水排放系统,建设真江东、陇西、虹南3个雨污水系统,新建4座雨水泵站截污设施,结合排水系统完善,建设新福建北泵站,改造支流排涝泵站服务范围内的污水收集管网;(3)开展苏州河中上游地区截污治污工程,建设青浦区华新、白鹤、赵屯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提高苏州河水系的截污治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