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对全市
建设项目实施一口式收费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5]7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对全市建设项目实施一口式收费管理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对全市建设项目实施一口式收费管理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建设项目收费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实现收费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我市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简化收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
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按照“统一建账、统一收缴、统一管理”的原则,创新收费运行机制,通过实行“一站式”办公、“一口式”收费、“一条龙”服务的管理模式,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加收费工作透明度,不断完善收费管理监督体系,实现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收缴范围和收费项目
(一)收缴范围
城市规划区(不含松北、呼兰区和哈开发区)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的建设项目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二)收费项目
1.市建委负责收缴的项目(4项)
(1)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建筑工程安全监督费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2.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收缴的项目(3项)
(1)土地出让金
(2)防洪保安费
(3)新菜地建设基金
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收缴的项目(2项)
(1)建筑行业社会保险金
(2)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4.市人防办负责收缴的项目(1项)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5.市房产住宅局负责收缴的项目(1项)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