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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修订稿)》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二、领导职责

  (一)把信访工作纳入日程,经常研究信访事项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政策性的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定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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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责成有关部门办理信访事项,组织复查、复核、审结信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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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认真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并按时上报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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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及时处理本地区、本部门信访事项,做到无积案。

  (五)按时处理或派员处理进京到省上访事项。

  (六)支持有关部门及时报告重大紧急信访信息。

  (七)认真落实督办建议,按期反馈采纳情况和未采纳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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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及时落实对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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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严肃查处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

  (十)支持信访工作机构的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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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责任分工

  (一)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本地、本单位的信访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1、定期主持会议研究信访工作,每半年至少研究部署一次信访工作;2、组织讨论和处理重要信访事项;3、亲自阅批重要群众来信、人民建议、电子邮件和行政首长信访电话记录,带头坚持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4、督促检查领导干部分工处理信访事项工作,带头处理重要信访事项;5、负责抓好领导班子成员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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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分管信访工作领导的责任:对本地、本单位信访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1、负责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2、抓好上级有关信访工作指示和要求的落实,对本地、本单位开展信访工作提出意见;3、检查指导矛盾排查和处理,协调领导接待日和领导包案工作;4、主动协调解决辖区内跨部门、跨行业的群体上访问题;5、抓好信访部门的思想、组织和业务建设,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主管战线领导的责任:对主管战线的信访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1、检查指导主管战线信访工作的开展;2、组织排查和处理分管战线存在的信访热点和难点问题;3、跟踪处理群众集体越级上访,把问题解决在当地;4、认真参加接待日和完成包案任务;5、对职权范围内解决不了的信访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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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发挥联席会议整体功能作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

  (二)领导班子例会制度。定期分析信访形势,集体讨论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研究部署信访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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