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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关于企业加强汇率风险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
湖北省分局关于企业加强汇率风险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5〕93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引导企业适应汇率市场机制的变化,防范汇率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在广泛征求企业、相关金融机构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企业加强汇率风险管理的若干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转发。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争取银行及外汇管理部门对涉外企业的支持和帮助,切实解决涉外企业面临的有关问题,促进全省外向型经济发展。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9月13日

关于企业加强汇率风险管理的若干意见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 2005年9月)

  200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公告》,人民币汇率将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蓝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将更富有弹性;同时,企业在涉外经济、金融活动中,可以选择多种货币进行交易和结算。因此,企业既面临着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也面临外币汇率变动的风险。为了引导全省相关企业适应汇率市场机制的变化,适应本外币的汇率波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汇率风险管理,提高市场竞争力,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认清形势变化,增强汇率风险意识

  最近20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管制、资本管理的逐渐放松,放弃固定汇率制度走向选择具有更大灵活性的汇率安排,成为更多国家的选择,汇率制度弹性化趋势进一步增强。从世界主要货币看,美元、日元、欧元相互间的汇率波动频繁,变化幅度巨大。1999年初,欧元兑美元为1:1.178,后来贬值到1:0.823;2004年,欧元兑美元升值一度接近1:1.4。日元兑换美元1995年4月突破80:1,在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又曾贬值至接近150:1。

  亚洲金融危机以来,人民币汇率保持相对稳定,企业较少考虑汇率风险。国家实行新的人民币汇率机制后,汇率风险增加,汇率风险的责任也将完全由企业承担,汇率风险将伴随企业涉外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对企业经营影响重大。企业一定要从经营战略高度予以重视,改变过去的思维定势,在外汇资金流动的各个环节,加强汇率风险管理,使汇率风险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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