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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6.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新课程改革,积极推进教材出版发行招标试点工作,降低成本。
  7.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继续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确保县乡正常经费支出需要。继续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巩固现有的成果,不断总结推广,逐步完善。实行“预算共编,帐户统设,资金统调,集中缴付”的管理办法。制定鼓励县乡依法理财,增收节支;继续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积极支持县乡经济增长,增加财源,增强县乡实力;完善公共财政制度,进一步优化支出机构,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文化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投入,促进县乡经济和事业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农村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改善农村卫生医疗条件。
  四、坚决制止新增教育、乡村债务,切实做好教育、乡村债务的核实和化解工作
  (一)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领导,成立教育、乡村债务清理小组,要建立化解乡村债务目标考核办法,作为乡村干部任期目标和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各级教育、财政、农业部门负责制定两债清欠办法,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三)要积极清理债务。明确责任,按谁负债谁承担的原则,由各县、区拿出清理的方案,逐年化解,属于中央和自治区政策影响,要争取上级给予补助。对旧债的清理工作情况要及时向市税改办报告。
  (四)从2005年起一律不准新增教育和乡村债务,一律不得给乡镇下达招商引资指标,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一律不得举债搞建设。
  (五)要建立健全新债追究和乡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对违反规定发生新债的乡村,将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对历史上形成的乡村债务,以县为单位,抓紧进行登记核实,逐步化解,做到旧债归还有时限,责任人有目标。
  五、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以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重点,探索建立农村基本建设和公益事业投入新机制
  (一)我市目前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小型农田水利投入方式以政府投入为主,大大改善了县乡基础设施条件,促进了县乡经济的发展。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方面可以借鉴多方筹措资金投入的成功经验,在保证力度不减的前提下,积极推进。
  (二)市本级财政将进一步调整支出机构,建立农村小型水利设施补助专项资金,对农民兴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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