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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失效]

  (五)治理交通事故黑点,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在巩固去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黑点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对今年新排查出的昌万公路18KM+85米处、省店公路江中制药厂南100M处、南安一级公路18KM+980M处、316国道泉岭路段666KM+450M至667KM+700M处、316国道剑霞高田段676KM+453M至677KM+577M、316国道沙潭路段679KM+27M至680KM+170M处、320国道西山东华东武术学校段19KM+230至20KM+100M处等7个事故故黑点开展治理,采取增设太阳能黄闪信号灯(3组)、警告标志(22块)、警示标志(17块)黄线振荡标线1千米等措施,由市安管局牵头组织,市公路局、市交通局组织实施,市公安交管局协助,力争于4月底前完成黑点的治理工作。
  (六)加强静态交通管理,规范车辆停放行为。
  根据我市静态交通管理的实际情况,必须加强静态交通管理,抓紧静态交通设施建设。
  1、按照洪府厅发[2004]124号《关于印发南昌市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定(暂行)的通知》文件规定,严格联审新建项目配建停车场,由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监督管理。
  2、对改变用途的停车场督促整改,如太平洋、丽华、沃尔玛、洪客隆、金阳光(现为国美电器)等单位及业主将地下停车场(库)改作商用违犯规划设计批建问题,责令在6月底前限期恢复停车功能,并依规予以整改和纠处。此项工作由分管副市长牵头,联审单位负责监督整改落实到位。
  3、采取政府投资规划建设与市场化、社会化运作方式相结合,加快停车场(库)建设,充分利用单位、企业、个人闲置的空地,开办院内停车场,以缓解停车难的问题,由公安交管局组织实施;
  4、规范临时占道停放,推进“咪表”停车管理,实行区域计时累进收费,坚持主干道路、商业综合道路禁止占道停车的原则,对实行单向交通的部分支路,在道路宽度允许的条件下,可科学规划、设置临时占道停车泊位,规范车辆有序停放。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公安交管局、规划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
  (七)强化公交车辆管理,规范出租车营运行为。
  1、制定公交发展规划,优化公交线路,合理调整八一大道、阳明路、火车站周边地区密集的线路,对公交车在广场东路、苏圃路单行道双向通行改为单行,加快公交车专用停车场的建设,解决福州路、福山立交桥下、八一桥下等处公交车占道为场的问题。此项工作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规划局、公安交管局于6月1日前完成。
  2、加强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管理。以公交公司车队和出租车分公司为基层单位,设置专职安全队长或经理,安全队长或经理做到“知人、知车、知安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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