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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05-2009)的通知


  推进政府上网工程的建设和运用,扩大电子政务办理范围。政府信息以及群众举报投诉的事项等,均通过网络向公众开放。逐步实现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并联审批机制。2006年底前,基本实现省、市、县3级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之间网上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9.健全和完善内部决策机制。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明确界定行政决策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规则和有关制度,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建立行政决策的专家论证制度。对重大宏观政策、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安排等涉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建立行政决策的听证制度和听取意见制度。对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机关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也可通过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2006年,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政府机关在正式决定前,举行听证,或者将拟决定的方案向社会公布,充分听取意见。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在出台前,政府及其部门应进行合法性论证,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国家的法制统一。

  10.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在3年内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基本建立决策跟踪落实和责任追究制度,并与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和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同步实施。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确定相关机构和人员,对决策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利用有关专业机构,对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和社会效果进行评价,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行政决策。

  (三)加强地方立法,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1.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重心,科学合理地制定立法工作计划。今后5年,以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农业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可持续发展、转变政府职能等为立法重点,每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省政府规章16件左右。

  建立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清理的建议,制定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清理的,应当及时予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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