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06年财政收入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财政收入的增幅略高于全省生产总值的增幅,税性收入的增幅高于财政收入的增幅,继续提高财政收入占全省生产总值和税性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二)巩固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成果,安排好出口退税预算。出口退税由中央统一退库,超基数部分由中央与省级财政按照92.5∶7.5的比例共同负担。
(三)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制度。
(四)规范和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订和完善统一、规范的地方政府债务统计报告制度。
(五)严格控制税收优惠政策。抓紧清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越权减免税收,不得擅自出台减免税和先征后返等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出台的要立即纠正,凡不纠正的要严肃查处。
三、2006年财政支出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继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和化解乡村债务试点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三补贴”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农民种粮收益综合补贴制度。继续对村级农民技术员给予津贴补助。继续落实和完善对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力度,积极支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保证动植物防疫和农产品检测经费,落实扶持家禽业发展财税政策。完善测土配方施肥补贴政策,加大对农业科技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推动和促进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支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支持农业保险试点。
(二)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落实和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财税政策。加大就业资金投入,重点支持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各项再就业工作。继续支持做好国有企业关闭破产人员安置工作。支持逐步解决企业分离办社会等历史遗留问题。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研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继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试点范围,实施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医疗救助。大力支持抗灾救灾。
(三)保证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生态和环境保护等重点支出的需要,确保财政对教育、科技的投入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大力支持发展义务教育,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增加财政投入,建立责任明确的经费长效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进一步实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制度。大力增加各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优化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强化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各级财政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农村基层文化发展。支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继续对村计划生育管理员提供政府津贴。加大各级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继续做好乡村医生培训工作,落实乡村医生津贴补助政策,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范围,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切实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加大财政对生态和环境保护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