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行政许可程序
(一)公布深圳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总量规划;
(二)在公布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接受申请;
(三)申请人向受理机关提交立项申请材料——受理机关进行审查——同意的,予以立项,发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立项批复》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立项批复》;不同意的,书面答复;
(四)申请人向受理机关提交发证申请材料——受理机关进行审查——同意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同意的,书面答复。
十、行政许可时限
(一)立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二)发证: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立项批复》:有效期6个月;
(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立项批复》:有效期6个月;
(三)《深圳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筹建立项批复》:有效期6个月;
(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变更立项批复》:有效期6个月;
(五)《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无有效期规定。
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获得立项批复后方可进行筹建,筹建完成后,持立项批复向公安机关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
申请人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十三、行政许可收费
无。
十四、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无。
附件:
申请书
(申请设立网吧经营场所的范本)
_______________局:
(填写申请单位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申请单位的名称、法人代表姓名等单位基本情况)。拟在(填写经营地址)设立网吧经营场所,网吧名称为(填写拟设立网吧名称)网吧,拟设立网吧的投入资金万元人民币,该场所经营面积为平方米,计算机台数为台。
现申请设立网吧经营门店,本单位(人)承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全面、真实、合法、有效,并将严格按政府的有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做到守法经营。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法人签名及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