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成果丰硕。多次组队参加全国残疾人文艺汇演,获得一大批奖项。成功举办第二届、第三届省残疾人运动会。组团参加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第三届全国特殊奥运会和其他全国性体育赛事,共获得8枚金牌、23枚银牌、19枚铜牌。
近年来我省的残疾人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解困、文体生活以及残联组织建设等方面较其他省份还有不小的差距。一是特殊教育发展速度缓慢。全省仅有4所特殊教育学校,少数民族地区至今还没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二是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现状与残疾人的康复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全省需要康复治疗和康复服务的残疾人有21.5万人,仅有4.9万人接受了康复治疗和康复服务。三是残疾人扶贫解困任务十分艰巨。目前全省尚待扶持的贫困残疾人有3.1万人,农村贫困残疾人中需要改造危房的5060户、改造茅草房的6656户。四是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工作难度较大。据统计,全省每年应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000多万元,实收700多万元,仅占23%。五是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匮乏,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不强。六是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不足。市、县残疾人的康复、教育、体育、扶贫和培训等专项经费大多未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省政府规定可安排不低于20%比例的社会福利募集资金用于发展残疾人康复、教育、生产等事业和福利生活,但未能得到具体落实。
上述困难与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一是有些地方和部门对残疾人事业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对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还不大,社会还缺乏理解、支持残疾人工作的浓厚氛围。
为了改善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福利、社会保障等状况,促进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加速残疾人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1999上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劳动保障部、国家计委、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税务总局、工商局、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999〕84号);2002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2〕41号);2004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农业银行、扶贫办、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4〕76号);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发展残疾人事业”,这在以前历次党代会主报告中是没有过的,充分体现了党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关心重视。各市县、各部门要从构建和谐海南、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残疾人工作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为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状况作出应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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