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残疾人工作意见的通知
(琼府办〔2005〕8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残疾人工作的意见
(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OO五年九月)
一、当前我省残疾人工作面临的形势
建省以来特别是近10年来,我省残疾人工作有了长足发展,残疾人的生存状况明显改观,残疾人工作面临的形势总体上不断向好的方向转化。
(一)残疾人事业的工作机制和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十年来,全省18个市、县残联全部升格,配备了专职理事长;乡镇一级残联也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干部,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残疾人工作机制和组织体系,为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残疾人就业状况不断改善。全省残疾人就业人数达93904人,其中城镇就业人数20498人,农村残疾人就业73406人。全省共培训残疾人16325人次,为残疾人自谋职业,广开就业门路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扶贫解困工作卓有成效。十年来全省投入残疾人扶贫资金10383万元,解决了大多数贫困残疾人的温饱问题,7066名特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得到落实。2004年我省利用国家彩票公益金和省里安排的配套资金,在9个市、县为44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改善其居住环境。
(四)残疾人康复工作成绩显著。十年来,共完成残疾人白内障复明手术20174例,肢残矫治手术1725例,装配矫形器275例,为152名麻风畸残者手术治疗。通过社区康复和家庭康复等途径,共有4.9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治疗和康复训练服务,改善了功能,提高了残疾人生活自理和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
(五)残疾人教育长足发展。全省现拥有4所特殊教育学校,在校残疾学生12396人,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逐步提高,有129名符合录取条件的残疾考生进入高等院校学习深造。
(六)残疾人维权工作成绩突出。全省建立了12个“残疾人维权示范岗”,为残疾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服务工作。为残疾人诉讼提供方便,并对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保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