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源详查,摸清现状
根据基本烟田建设规划工作的需要,调查收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区划、交通建设规划、水利建设规划和烟田土壤状况等,对调查和搜集到的资料进行核对、分析、整理;要重点分析本辖区耕地的类型、数量、地力和利用现状以及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二)基本烟田划区定界
以村委会、办事处为基本单位,在充分调查摸清家底的情况下,按照“现有烟区基本不变,现有烟农基本稳定,充分尊重烟农意愿”的原则,划定每一个村委会(办事处)的基本烟田片、块,并明确到户;基本烟田片、块可跨道路、沟渠等,不跨行政界限。山区、半山区最小连片以30亩为起点,坝区以50亩为起点。按照轮作要求,各种烟州、市根据各地实际制定本州、市基本烟田宏观控制指标和总体布局,并将指标分解下达到县(市、区);种烟县(市、区)再将指标分解下达到乡(镇)至村(办)。基本烟田划定后由各村(办)逐级上报,统一由州(市)、县(市、区)工作将规划确定的基本烟田落实到规划图上。划区定界由各级人民政府、烟草部门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基本烟田划定后,应对基本烟田片、块及保护标志进行统一编号、登记。以乡(镇)、村委会为单位,统一使用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提供的数字化(土地利用现状图)地图;村委会使用1∶10000的比例尺,乡(镇)使用1∶25000的比例尺,县级使用1∶50000—100000的比例尺(地图不全的可以使用相近比例尺地图暂时替代)。在地图上对每一片基本烟田用红线条进行圈定,单数年种烟的地块用黄色标注,双数年种烟地块用绿色标注。要求行政村界线明显,标注已有水源(河流、水库、坝塘、湖泊)、水利设施(水池、沟渠、管道、小水窖等)、村镇、道路。烟田编号、县乡地图要标明村委会名称,乡村地图标明基本烟(农)田地名、面积。以州(市)、县 (市、区)统一对每一片基本烟田进行编码,建立基本烟田档案,一个连片涉及多个村委会的,以村委会基本单位各自进行编码,每一片基本烟田的编号为县、乡(镇)、村的行政代码加基本烟田号码(9—11位数)。对每一片 (块)基烟田的面积、海拔、土壤气候、基础设施、土壤类型、耕地地力,旱地(水田)、坡度、PH值,以及农户姓名、片(块)保护责任人或单位等基本情况进行填表登记。对每片基本烟田的水利状况(有无水利设施、水利设施是否满足种烟需求、对已有水利设施是否需配套和修复)进行详细调查。
(三)基本烟田保护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措施,确保划定的基本烟田不被随意改变或被占用。上级人民政府应当与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基本烟田保护责任书;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与县级人民政府签订的基本烟田保护责任书要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签订基本烟田保护责任书。基本烟田保护责任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基本烟田的范围、面积、基础设施管护、农作物茬口及轮作关系、基本烟田的地力等级、保护措施、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保护期限为10年以上。在行政村显著位置或保护片(块)区域醒目的地方,设置基本烟田保护标志牌。在标志牌上应有基本烟田保护片 (块)分布示意图,保护范围、保护片(块)内基本烟田面积、期限、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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