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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全区特色博物馆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四是功能标准化。我区新建、改扩建博物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特别是要在防火、防盗、防雷和库房、展厅的温度、湿度控制等方面达到标准。同时,根据文物资源分布情况和经济实力,各地博物馆的馆舍建设不宜贪大求全,要严把关口,突出精品意识。
  五是投资多元化,特色博物馆的建设资金及运营管理资金可以多方筹集,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可采取冠名权等方式吸纳资金。国有博物馆也应采取多种方式吸纳社会资金。
  力争到2010年,全区博物馆的总数从现有的27座增加到50座,达到全区平均50万人拥有一座博物馆,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但在博物馆的特色和影响力方面,进入全国的前列。
  二、特色博物馆体系建设规划
  目前,我区已有喀喇沁旗清代蒙古王府博物馆、内蒙古酒文化博物馆等5个特色博物馆开始建设,其他拟建的博物馆分6类:第一类为中国马文化博物馆、中国草原乳业博物馆、内蒙古鄂尔多斯煤炭博物馆、园子沟原始社会遗址博物馆、元上都生态博物馆,上述5个博物馆均由企业出资建设;第二类为呼和浩特将军衙署博物馆、呼和浩特清公主府博物馆、呼和浩特旅蒙商博物馆等均利用古建筑进行维修后改建;第三类为内蒙古民族博物馆、辽文化和红山文化博物馆、鄂尔多斯青铜器艺术博物馆、辽中京博物馆等博物馆,均是利用现有博物馆进行改造或扩建后重新布展;第四类是利用古遗址建立的二连恐龙遗址博物馆、集宁路遗址博物馆、盛乐古城遗址博物馆、园子沟原始社会遗址博物馆等遗址博物馆;第五类是盟市、旗县已开工建设的博物馆,有呼伦贝尔市中国森林狩猎民族博物馆、包头市工业科学博物馆、辽上京博物馆等博物馆;第六类是需自治区和盟市、旗县投资新建的,有内蒙古博物馆新馆、巴彦淖尔市河套文化博物馆、居延博物馆等。
  在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博物馆中,利用古建筑进行修复并改建的博物馆,主要是通过对古建筑的维修和内部复原进行,资金的投入因古建筑面积及维修工程量而定;利用古遗址建的博物馆,应根据遗址特点决定建筑结构,一般可搞金属架构的棚式建筑;新建的盟市、旗县博物馆,盟市级应控制在10000m2以内、旗县级应控制在3000m2以内,考虑将来的发展,各博物馆可预留扩建用地。严禁各类博物馆与其他单位混用一个建筑物或搞其他商业出租。
  据预测,到2007年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前除内蒙古博物馆新馆外,约有17个博物馆可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余在2010年前均可以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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