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汾西县农村信用社撤销后,临汾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领导组应牵头组织当地银监、人行、汾西县人民政府等相关方面共同研究解决该县农村金融服务缺乏的问题,提出具体方案,报省撤销工作领导组同意后,再报银监会按程序审批。
附件:
山西省汾西县农村信用社机构撤销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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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作步骤 │ 工作内容和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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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设立省、市两级政府的工作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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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制定《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实施方案》由省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操作细则》由临汾市政府工作领导小│
│ │》 │组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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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成立清算小组 │清算小组由汾西县政府负责组织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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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成立个人债权甄别确认小组 │个人债权甄别确认小组由汾西县政府负责组织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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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发布《撤销公告》和《个人债权│经逐级授权,由临汾银监分局和汾西县政府联合发布《撤销公告》;由临汾银监 │
│ │收购公告》 │分局发布《个人债权收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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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清算组进驻汾西县农村信用社 │时间要求:在临汾银监分局向汾西信用社宣布决定撤销的同时,清算组立即进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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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个人债权甄别确认小组进驻汾西│时间要求:在清算组进驻后进入,鉴于汾西县政府对农村信用社做了大量清理整顿│
│ │县农村信用社 │工作的基础上,个人债权甄别确认小组可与清算组同时进驻,协同开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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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清算组依法按《金融机构撤销条│1、成立10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
│ │例》等规定开展债权登记、财产│2、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要标明债权人在何时、何地登记,登记时 │
│ │评估和确认及处置等工作 │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存单存折等债权凭证的原件。 │
│ │ │3、债权人填写《债权登记申报表》后,给予债权人发放《债权登记回执》。 │
│ │ │4、要保管和清理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
│ │ │5、依法评估和确认财产的实际价值。 │
│ │ │6、对信用社的所有债权进行追收,包括时效的保全、强制执行、提起诉讼等。 │
│ │ │7、可依法变卖信用社的有效资产,或一次性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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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个人债权甄别组依法按《个人债│ 甄别确认: │
│ │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1、第一次集中登记结束,就可进入开展甄别确认。 │
│ │意见》等规定开展甄别确认和支│2、对债权人提供的债权凭证的真实性与原始凭证存根进行核对(20万元以上的大额│
│ │付收购个人债权工作 │债权人要提供合法收入证明)。 │
│ │ │3、对债权人的有关身份证件及与原始凭证核对无误后,由监管部门代表国家收购 │
│ │ │。 │
│ │ │ 支付收购: │
│ │ │债权登记、甄别确认工作结束,按程序报请批准收购资金申请后,即可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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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制定清算方案 │资产清收及处置工作基本结束后,制作清算方案。清算方案由清算组与债权人 │
│ │ │协商后逐级报省政府、银监会及人民银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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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债务清偿 │清偿的顺序是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合法利息,有剩余再清偿法人和其 │
│ │ │他组织的债务,若还有剩余再清偿股金。清偿费用和被撤消信用社职工工资及 │
│ │ │劳动保险费用应在清偿财产中优先列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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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注销登记 │清算工作结束后,制定清算报告及各种账务、账册,逐级报各级政府、银监会及 │
│ │ │人民银行确认。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由银监分局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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