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我发展能力低下。相当一部分乡镇卫生院生存困难,举步维艰。在全省乡镇卫生院中,人均业务毛收入在2万元以下、收不抵支、濒临倒闭的约占25%,其中重点卫生院占21%;人均业务毛收入在5万元左右、可以勉强自我发展的仅有24%,其中重点卫生院占28%。
(四)农民就医困难较大。由于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水平所限,有很多农民患者被迫舍近求远到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就诊,致使农民看病就医难、费用负担重。同时,由于缺乏应有的医疗保障,导致很多农民不能及时就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矛盾十分突出。
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自身发展。为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的公正、公平与和谐,各地应本着量力而行、先急后缓的原则,实施“抓重点,带全盘”的策略,集中有限力量,加快全省360所重点卫生院建设。
二、明确目标和任务
2006至2007年,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各负其责,对全省重点卫生院进行重点扶持,重点突破,基本建立起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卫生院、一般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较为完善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一)整修业务用房,确保达“两千”。整修以后,每所重点卫生院可用业务用房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000平方米,基本满足科室设置和功能分区的需要。
(二)配置必需设备,实现“五个必备”。在充分整合现有设备资源的前提下,实现“五个必备”,即:确保每所重点卫生院配备X光机、B超、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救护车等5件急用和必需设备,基本满足一般性急救、诊断、治疗的需要,使装备水平与服务功能相配套。
(三)培训技术骨干,保证“七个一”。从每所重点卫生院的内科、外科、急救、医技、妇产、传染、手术护理等7个重点科室中,各选派1名技术骨干,分期分批到县或县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半年正规临床技术培训,提高他们诊治和处理一般急症、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基本达到高年资主治医(护)师或相当于副主任医(护)师的水平。
三、强化政策和措施
(一)区别对待,分类扶持。1.关于业务用房整修:对51个困难县所需资金,省财政重点补助;对47个中等县,省财政适当补助;对25个经济强县,省财政酌情奖励。按照可用业务用房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要求,省财政补助后的差额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和重点卫生院共同分担。2.关于设备购置:对必需新配置的X光机、B超、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救护车等设备,51个困难县和47个中等县所需资金由省财政重点补助,25个经济强县所需资金由省财政适当补助。对必需新配置的小额设备,所需资金由重点卫生院自行解决。3.关于技术骨干培训:凡是纳入统一培训计划的,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全额补助。对以上3项资金需求,省财政根据实施进度,统筹安排,分类扶持,压茬进行。先房屋整修,后设备购置,技术骨干培训资金经考核后分期支付。市县两级财政和重点卫生院要配套联动,合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