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流通业强省建设的意见
(鲁政发[2005]16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加快现代流通业强省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现代流通业强省建设的重大意义
现代流通业是国民经济的先导性产业,是现代市场经济的血脉,在促进生产、引导消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五”以来,我省流通业发展较快,经营规模日益扩大,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但总体来看,我省流通业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思想观念陈旧、流通体制滞后、企业规模偏小、现代化水平不高、市场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深入发展和国内分销市场的全面开放,流通企业调整重组步伐明显加快,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对流通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省作为经济大省,基础设施完善,经济发展较快,消费需求旺盛,具备了发展现代流通业的良好条件。紧紧抓住机遇,加快传统流通业向现代流通业转变,尽快把我省建设成为现代流通业强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全省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充分发挥先导作用,带动和促进制造业强省建设,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流通企业经济效益,增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各级政府一定要提高认识,把流通业强省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推进流通现代化为主线,以增强流通产业竞争力为核心,大力推行现代流通方式和经营业态,培育发展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完善现代商品流通体系,加快流通现代化和国际化建设步伐,不断提高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水平,提升流通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二)目标。到2010年,全省流通业实现增加值占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23%以上;年营业收入过100亿元的现代流通企业集团达到10个,过300亿元的达到4个;在全国有影响的流通知名品牌企业达到10户;连锁经营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30%以上;社会物流成本占生产总值(GDP)的比重降至12%左右,构建起结构比较合理、功能比较完善、竞争力比较强的现代流通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