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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甘肃行政学院办学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五、甘肃行政学院开展国家公务员培训的基本目标是提高国家公务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思想道德素养和执政能力。建设重点是:
  (一)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增强全局观念,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政令畅通。
  (二)努力提高公务员的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能力和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学习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知识、现代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和现代科技文化知识,熟悉省情,善于总结实践经验并使之系统化、理论化,运用所掌握的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
  (四)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勤政廉政,艰苦创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密切联系群众,模范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六、甘肃行政学院培训在职国家公务员的主体班次是专题研修班、任职培训班、初任培训班、更新知识班,同时适当举办部分优秀后备骨干参加的培训班,培训班次的学制根据不同类型和对象,实行长短结合,以短期培训为主。
  (一)专题研修班培训内容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培训对象以副厅(局)、市(州)级国家公务员为主。
  (二)任职培训班以省直机关、市州、县区市晋升为正副县(处)级职务的国家公务员为主要培训对象,包括从行政机关以外调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
  (三)初任培训班以省直机关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为主要培训对象,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
  (四)业务进修班以各市州政府直属机构的正副处级干部和各县区市政府正副县(区、市)长为主要培训对象,培训时间为3—4个月。
  (五)其他培训班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相应教学计划和学制。
  七、甘肃行政学院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按照我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的要求,有计划地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培训。经省委组织部干训处审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与甘肃行政学院联合下达并报省政府备案。省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市州要根据下达的办班计划,选派符合参训条件的学员参加培训,切实保证培训计划的落实。
  八、甘肃行政学院要加强对学员的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考核制度,对学员的实际表现和学习成绩做出考核鉴定,考核合格者方可发给证书。要将国家公务员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依据之一。学院可向有关部门提出推荐和使用建议。学院建立学员档案库,为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选调、任用人才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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