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通知
(琼府[2005]4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精神,认真做好我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我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目的是为了查清我省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全省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为研究确定全省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农业在我省经济中占有较大份额,搞好我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将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全省农业资源状况,为实施农业区域科学布局以及推进热带高效农业基地建设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推动我省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学技术创新和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加速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二、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此次普查主要包括6个方面内容:一是从事第一产业活动单位和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二是乡(镇)、村委会及社区环境情况;三是农业土地利用情况;四是农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五是农村劳动力就业及流动情况;六是农民生活质量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
三、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农业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我省农村地区各个方面,参与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为此省政府决定成立海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海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江泽林(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周公卒(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 恒(省统计局局长)
邓小刚(省发展与改革厅副厅长)
张新扬(省农业厅巡视员)
成 员:钟 雄(省委宣传部助理巡视员)
宋攻文(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董学明(省教育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