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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政办发〔2005〕237号 2005年11月14日)


  根据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码传真)精神,为了更好扎实地做好我市奖扶工作,现就该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认识

  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是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人口与发展问题的高度重视,是对农民切身利益的关心,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具体实践,是稳定低生育水平,进一步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引导更多农民少生快富,缓解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和养老方面的特殊困难。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具体过问,解决运行过程当中的实际问题。各级政府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本地奖扶工作的指导,切实负起责任,协调做好这项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宣传部门要组织协调有关宣传机构的公益性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奖扶制度的有关政策;公安部门要负责对奖扶对象的户籍和身份的核查确认工作,把好准入关;监察部门负责对在工作中重视不够,组织协调不力,政策执行出现重大问题,造成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究;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奖扶对象的资格确认和政策解释,对有关部门落实奖扶工作的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奖扶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对区县、部门目标考核之中。市人口计生部门要抽调专人对各区县贯彻落实奖扶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立体化深入宣传,让好政策家喻户晓

  宣传部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作用。市电视台要集中一周的时间,在每晚的黄金时段对奖扶政策的内容进行介绍,并制作专题公益广告进行宣传;利用市人民广播电台覆盖面广、深入农村的优势,对农村广播的有关栏目举办“奖扶试点工作政策知识介绍和听众答疑”;集中奖扶制度工作的专家,在《西安日报》、《西安晚报》等报刊上撰写、转载专题文章,对奖扶政策内容进行大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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