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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流脑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三、要做好流脑疫苗常规接种,提高人群免疫水平。流脑疫苗是一个安全、有效的疫苗,近几年来,我省流脑发病处于较低水平,是与各地大规模接种疫苗分不开的。各地要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有关免疫程序要求,提高疫苗免疫覆盖率,要推广使用A+C群流感疫苗,重视学龄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预防接种。
  四、做好预检分诊,提高诊疗水平
  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预检分诊工作,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的感染科的职能,对就诊的具有呼吸道症状、发热的患者进行预检分诊,排查可疑病人,做好诊断和鉴别诊断工作,合理分流,并根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救治措施。做好暴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发生流脑疫情,疫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要部署开展主动监测工作。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在医生指导下,根据药物敏感试验结果进行预防性服药。对于一般接触者和易感人群,要进行流脑疫苗应急接种。当疫情严重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实行群防群控。
  六、广泛开展宣教活动,积极搞好个人和环境卫生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进行广覆盖、多层次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流脑等冬春季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群众开展“四勤”(勤湿式扫地、勤洗手、勤晒被、勤开窗通风)活动,搞好个人卫生、家庭卫生和环境卫生,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引导群众加强营养和室外活动,增强体质、提高机体抵御疾病的能力。在出现流脑暴发流行时,告之群众尽量避免探视病人或到流行地区探亲访友,在暴发流行地区内应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暂停举行群众性聚会。
  七、加强流脑防治队伍的建设
  近年来,许多地区流脑防治人员队伍已大大弱化,流行病学和实验室人员严重缺乏,导致对流脑的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查、现场处理等经验不足。各地要加强流脑防治队伍建设,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有从事流脑流行病学、免疫管理、实验室检验方面的专业人员,培养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提高流脑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水平。要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医务人员熟悉、掌握流脑的流行病学特点、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治疗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对流脑的防治意识,争取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
  八、做好春节前后应对突发流脑疫情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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