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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务局关于全省200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在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困难的基础上,要不失时机地把工作重点转向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农村饮水安全的重要性,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来抓。要统筹饮水解困、饮水安全和城乡供水工作,充分发挥水务一体化管理的优势,延伸城镇供水覆盖范围,以城镇中心水厂向周边农村辐射,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逐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用水安全保证率,使我省城乡供水体系更加合理、安全,水资源利用更加高效和节约。
  (五)规范水利建设程序,加强施工技术指导和质量监控。各市、县要按照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项目法人,加强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搞好规划勘测设计;强化施工管理,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严格工程项目验收制度,不达标的工程不予验收,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水利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工程建设第一线,培训技术力量,加强施工指导,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工程施工质量。
  (六)大力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要大力推广“农民用水协会”管理模式,加强用水管理和水费征收工作。积极拓宽水利投资渠道,发展民营水利,盘活水利存量资产,鼓励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等多种形式管好与搞活小型水利工程。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排除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上的各种体制性障碍,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增强全省水务系统企事业单位的活力,逐步建立符合我省省情、水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七)加强领导,注重宣传,表彰先进。各级政府和领导要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具体行动,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纳入今冬明春农村工作重点,继续推行党政领导负责制,把提高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能力当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内容,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成绩作为考核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领导共同抓,确保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当前,全省人民正兴起灾后重建、发展生产的热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适应这一形势,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舆论工具,采取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建设热情引导到修复水毁工程、提高农村综合发展能力中来,努力营造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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