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务局关于全省200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05]9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省水务局制定的《全省200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今年以来,我省先后遭受热带风暴“天鹰”、“韦森特”和强台风“达维”袭击,特别是强台风“达维”给我省造成了严重破坏,很多水利工程设施被毁。抓紧时机开展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对我省灾区人民恢复生产、灾后自救意义重大。各市、县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按照方案的要求,以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核心,以保障农民饮水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目标,以全面修复水毁工程、维修配套现有灌区水利工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发展节水灌溉、农田综合整治和加固病险水库等项目建设为重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面开展今冬明春各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今年各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
二00五年十月十七日
海南省200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海南省水务局 二00五年十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精神及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治水方针,进一步改善我省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海南省“十五”水利建设规划,以及当前农村水利工作情况,结合我省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及今冬明春农业生产用水需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税费改革的新形势,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要求,以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核心,以保障农民饮水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目标,以全面修复水毁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发展节水灌溉、农田综合整治和加固病险水库等项目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受益农户和其他社会力量的积极性,通过强有力的政府推动,包括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组织协调和技术服务,扶持和引导社会力量特别是受益农户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面维修现有水利工程,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同时,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建立一套适应我省省情、水情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健康发展。